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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曆年前,我家樓下搬進新的住戶,原本應該是好事一件,卻從開始裝潢到入住之後,至今已有兩個月左右的時間,搞得整棟公寓的其他人滿腹怨氣,一肚子大便。為何如此?請聽下列分解!(先註明本篇篇名引用九先生的書名,請刀哥不要告我 ><)

第一集 不肯掃除的垃圾

約莫年前一個月開始,樓下房客的室內裝潢工程便已如火如荼展開,整日電鑽碎大石的噪音不說,連假日都不讓人清靜,樓上的房客(所有的「房客」都是以我家為中心點)終於受不了而向管區檢舉,沒想到樓下房客心生不爽,認為是我們其他住戶在找麻煩。
裝潢工程終於趕在農曆年前大致告一段落,本來大家以為樓下的房客會幫大家把髒亂的樓梯間清理乾淨,卻等到除夕前一天了都還不見動作,於是隔壁的房客忍不住去按電鈴詢問,怎料得到如此答案:「我們都已經弄好了,你們可以掃了!」
你們可以掃了……你們可以掃了……你們可以掃了……這句話回盪在整棟公寓的樓梯間,多麼強大的力量,迫使隔壁的房客只好打退堂鼓,不敢再與「大面神」搏鬥。到最後,居然還是我媽忍不住幫大家掃了一下。
樓上的房客在去年也重新裝潢房子,在動工之前會向大家說明並致歉;樓下的房客在開始裝潢之前都沒向原本的其他住戶打聲招呼就算了(就是有不知怎樣做人的人),完工之後竟然還好意思跟別人說「你們可以掃了」,遇到這種人,除了無言,還能如何?


第二集 破洞的窗戶

舊屋翻新,本來就會有許多新屋主會將整間房子的格局或所有線路重新改造過,這些都是他們的「家內事」,自然不關我們的事。怎知新屋主愛房如子,不讓電線從他們家的窗戶或牆壁登堂入室,卻把歪腦筋動到樓梯間的公共區域,連說一聲都沒有,就逕自在樓梯間的窗戶下方角落鑿出一個洞,讓外面的電線能順利牽進來。
既然樓下的房客把家內事變成了「家外事」,我們就不得不管了,本來這個洞鑿於二、三樓間,我媽氣不過而找他理論:「憑什麼你為了不讓你們家的牆壁有洞,或窗戶有很多電線爬入,就在公共區域隨便鑽洞讓電線進來!」樓下的房客自知理虧,鼻子摸一摸便放棄三樓的這條路線。
沒想到天無絕人之路,三樓不通就走二樓,於是變成一、二樓間的窗戶遭殃,窗戶下方被鑿了個洞,電線也順利被引入了。我們雖然要求他要把三樓窗戶的洞補起來,但卻成了這副冏樣。(如下圖,外側連補都沒補!)


第三集 會爬牆的電線

幸好在上一集中,電線有順利被引入,否則本集的情節便無法繼續開展。感恩喔!
話說電線在樓梯間登堂入室後,當然要找個最佳路徑才能進到樓下房客的家中,於是乎,黑色的電線沿著牆壁邊邊「靜悄悄」地爬向目的地,為了怕引人注目,還刻意繞了一大圈(實在是「就甘心耶」!)。撇開黑色電線與白色牆壁之間的突兀性不說,每隔一段距離就必須固定電線的釘子,又再一次無情地鑽入年邁的樓房的身軀裡。
這些都還是小事,樓下的房客不知道是不是跟我一樣是天秤座的,生性猶豫不決,竟然在樓梯間牆壁挖了個大洞讓電線進入他家後,發現不妥,又在附近再度挖了個洞,這才幫電線們找到了棲身之所。不必多說,第一次挖的洞被無情的拋棄之後,又被隨便的修補給打發掉了,白色牆面上的灰黑色水泥塊,是樓梯間牆壁身上永遠的印記,永遠的痛。(如下圖:左邊的大洞是被拋棄的,右邊的小洞是新歡)


第四集 傷痕累累的牆壁

樓梯間牆壁上的傷還不只如此,各位還記得前一集提到的那個被拋棄的「第一次挖的洞」吧!那個洞的周圍竟出現不小的裂痕,甚至有牆上的水泥剝落了。這是何等的大事呀!難看就不說了,若是牆面剝落剛好砸到人,或是牆壁受損導致整棟樓的危險,樓下的房客該當何罪?
不知道能否以「公共危險罪」起訴之?(如下圖:牆壁龜裂並剝落)


第五集 上吊的刑台

講完了牆壁,焦點再度回到電線身上。不知道哪裡的天外飛來一「線」,有一條電線突然從樓下房客的家中逆向行駛,向外被接到樓梯電燈的電線上。還是那句老話:「這也就算了」,重點是樓下房客居然願意把電線弄出來,卻不願意把它固定好,任由它在半空中擺盪。對於其他的住戶而言,每次經過那邊,都好像經過他們架設好的「上吊台」一般,脖子不自覺一陣痛楚,真不知哪一天會有人真的「掛」上去咧。
當然,這件事也有人跟樓下的房客反應過了,但不知樓下的房客是貴人多忘事還是怎樣,遲遲不肯做這舉手之勞,最後還是其他不想那麼「早走」的住戶用鐵絲將它固定好。
(如下圖:本來是垂掛在空中的「刑具」)



看完了這麼多關於樓下房客的輝煌事蹟,相信您一定跟我一樣,訝異社會上怎麼會有這種人?居然有這麼自私且沒有絲毫同情心的人?但是看到新聞報導:有人竟然故意把狗放在汽車引擎蓋上,再突然加速蛇行,導致狗狗被甩落遭對向來車輾斃的消息後,就覺得樓下的房客的心肝似乎還沒有那麼黑。(自我安慰?!)
前述的事情也都陸續有鄰居曾向樓下的房客反應過,得到的答案不是草草敷衍,便是相應不理。
我們的要求不多,至少把破損、龜裂的牆壁修補完善(包括顏色)。不然真的想拿把剪刀把那「公共區域」的電線全部剪掉。原本每隔幾年會重新油漆的牆壁居然遭受新來者無情的摧殘,這口氣如何能嚥下?相信大家都知道把這些東西復原是樓下房客應盡的義務(畢竟那是大家的公共空間,要做什麼之前也要經過大家同意才對吧),但夏蟲不可語冰,既然好言相勸不聽,只好來硬的了!不知道是否有法律上的規定或其他的方法能迫使樓下的房客改善呢?
八卦在哪?重點是我每次經過樓下常看到燈有開,但是到現在還沒有看過樓下房客三人中的任何一個人,難道真的是自私「X」房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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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wang75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